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淺談修行

我認為守戒是修行的要務。至於守什麼戒呢?以基督教的說法來說,第一是要盡心、盡性、盡力愛神。第二則是要愛人如己。


一個愛神的人會自然而然的模仿神真善美聖的特質。盡力的模仿神,表現在日常生活中的就是純淨的、不起惡念的心。隨時有不起惡念的心就是守戒的根本了。


另一個是愛人如己。愛人如己推廣之就是博愛。若愛別人像愛自己,那麼人我間的分別就沒有那麼明顯,就可以遏止自私的心。


做到以上兩點,無論是個人心中或外在的德行都能夠達到神的要求,那麼守戒的目的就達成了。


修行還要有正確的觀念,守戒只是基礎。接著要有正確的觀念。正確的觀念來自於多讀經典、多詢問前輩。與人交流可以經由問答了解自己觀念上的盲點。但要注意大多數人都有凡人性格,也就是說修行到一定程度難免會有傲慢。所以詢問他人時要懇切有理,因為我是來求教的。若有疑問就當面問清楚,答案不滿意也別刻意追殺到底,因為人難免會自傲,而自傲的人是禁不起批評的。要想他能修行到這個程度必有我可以借鑑之處,所以我們要盡量看人的優點加以學習,至於缺點則引以為戒。


另外修行要有清醒的頭腦,因為明白自己正在做什麼事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大凡做事均有目的,我們該明白自己的目的,思想前因後果,然後才去行。所以必須注意營養和運動、維持健康的身體,這樣才能有清醒的頭腦,以免自己昏沉而不知不覺做下錯事。


2013年11月9日 星期六

因緣

我想起以前見到悟善師時,她相當強調人與她的緣分。因為,要有緣份的人才有辦法出手幫忙。

有時候看到人遇到靈異方面的困難,覺得相當同情。但護法都說與祂沒有因緣,無法出手。我想這是靈界的規則。大致上就是如果要路見不平的話,還得要與那個人有因緣才行。

不要誤會了,我其實沒什麼能力。有能力的是護法等靈體不是我。所以我是真的無法做什麼。我只是想為何有人遇到困難,找了很多人卻無法解決,原因何在?護法就淡淡地回答我:沒有因緣。或許是有領令接旨的人才能任意地經由請求為人處理靈異事件吧!

老實說因果的事雖然我很想否認,但實際生活上卻又常常發生,只是沒很多通靈人說的那麼誇張而已。例如你去一間正廟,神明只會看你三世因果,三世間沒牽扯的祂們就會視作沒有因果牽連。這很難解釋為什麼,只是我看到的現象而已。

每個靈團體都有各自該遵守的規則,我想我們是屬於特別嚴格、不能任意管事的那一種吧!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緣法,不能任意干涉,這是我們的原則。

寫到這真是一點都不像個基督徒啦!與靈相處的過程中常常遇到與教義衝突的地方,我也只能記下來,再好好想想囉!

2013年11月8日 星期五

神的應許永不改變

「無論天地如何更易,神的應許絕不改變」這是我聽天使唱的歌詞。

聽見祂們唱歌的原因很簡單,就是我受到了誘惑。惡魔用世間的物質誘惑我,但天使提醒我在天上有更好的歸處。神的應許就是應許,無論發生什麼事祂的應許都不會改變。

雖然神的承諾依舊,但我不會因此放鬆去接受惡魔的禮物。因為我知道天父的應許就如同一個信任、一種印記,它引起的信心使我堅定地站在神這一邊。

明知道世界黑暗、充滿瑕疵,卻貪戀世間一時的快樂而捨棄天國,這在我的心中是很不可思議的。或許有人說天國是不可見的,但我想天國是實存的。我一直有一種感覺,覺得我將回到一個幸福溫暖的地方,永遠離開人世間的痛苦。我沒有辦法讓不認為天國存在的人看到天國,但我想天國作為一個希望,總是會有心在天國的人在靈界組成一個志同道合者的國度,並張開雙臂來歡迎心中有天國的人。集合在同一種信念之下,即使在汙濁的世間也是可以開拓出一塊淨土。靈界很廣大,我相信至少有一塊地方是有資格稱作天國的。

再說,我相信天使說的應許,那就是神的恩典總是夠信祂的人用。我也相信受洗後基督徒能重新與神言歸於好,雖然個人所做的還是要付出代價(付出代價是真懺悔的一部分,神赦罪的恩典是給真正痛悔的人)。神的恩典不是給一再犯錯的人濫用的,要知道祂同時是公義的神。而且聖經說到那時候,各人要按照所做的得到報應。神到時會用火檢驗我們靈命的建造,到那時,一切都會揭露出來。

但我知道神對我們有信心,祂知道我們終究會憂傷痛悔於自己的罪行,然後回到祂的面前。到那時,神的應許就會實現。這是祂不會改變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