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這一章經文講述了基督徒可不可以吃祭過偶像之物的原則。但這個原則其實可以推演到其他方面,如以下的三個原則:
(一)有些事對於一種人是安全的,可是對另一種人卻是十分不安全的。譬如說,上帝對每一個人有祂秘密的階梯進入他的心裏,這是令人愉快而真實的;同樣,魔鬼也用他自己秘密狡猾的階梯進入每一顆人心。我們或許有足夠的力量拒絕某些試探,不過有的人卻是不能。有些事在我們看來並不是試探,對有些人卻是強力的試探。因此,在我們考慮要否做任何事的時候,我們必須不只想到怎樣影響我們自己,也要想到怎樣影響其他人。
(二)單單憑知識,不能對事物加以判斷;一切事物都當憑愛心判斷。 那些前進的哥林多信徒說,他們所知道的多於那些認為偶像有作用的人;他們的知識已使他們遠超過這種境界。知識往往藏有某些危險。知識常有一種趨勢令人傲 慢,覺得高人一等,並毫無同情的輕視不像他那麼前進的人。這樣的知識並不是真的知識。感覺自己有高人一等的知識是一件危險的事。我們的行為不應當根據自以 為高人一等的知識,乃是應當根據同情和體諒他人的愛心。為他人的緣故,我們寧願不做,不說那些在某些情況下認為正當的事。
(三)這引入了那最高的真理。沒有人有權享受一種玩樂或要求一種自由,有可能使另一人毀滅的。他自己或許有堅強的意志,不使這種玩樂越出範圍;他的行動對於他自己或許是安全的;不過他不只要想到自己,也要想到此他軟弱的弟兄。一種玩樂有可能使其他的人滅亡的不是一種玩樂,乃是是一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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