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月31日,我沒有出門跨年。原因是我討厭人氣混雜的狀態,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歡。
突然想到男女交往的問題,既然我沒有出家也沒有奉獻給宗教,那麼我的尺度可以到哪裡?
我的護法說,沒結婚前是不可以發生親密關係的。沒有護法以前,無論過去怎樣祂們都不管,現在有護法了就要遵守規則。也就是說大部分時候就牽個手就好了。
老實說,這樣的尺度讓我覺得祂們不愧生存了很久,果然是古代人的思惟啊!反正我被嚴重警告不可以太過踰矩。 不過我還挺適應良好的,雖然我覺得這樣的生活讓單身的我在情慾方面簡直就像是出家人的規格。(我是說有遵守戒律的顯教出家人)這算是修行的缺點還是優點呢?
至於食物我沒禁忌,反正聖經說百物皆可食。但我的護法們都是素食者,因為我曾經邀請祂們吃葷被拒絕啊!
我新年的願望是希望我能夠越來越清淨。我想儘量保持純粹,雖然從我的日記上或許很難追蹤這樣的努力,不過我會持續記錄,希望將來回顧時能發現我有重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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